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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朋友家买的婚房登记在准公公名下,还有贷款未还清,男方答应婚房加我的名字,我心里不安,万一男方反悔怎么办?

蜗牛二手房 发布于 2022-06-06 已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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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2-06-06
    法条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1062条【夫妻共同财产】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 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 (第1063条【个人财产】的内容是: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) 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 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(一)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。当事人结婚后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依照约定处理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(【夫妻共同财产】)规定的原则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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